信息來源:東方早報 更新時間:2010-08-21 10:31 瀏覽次數:5103
【本文導讀】“利用境外服務器進行網絡賭博屢禁不止,有些犯罪嫌疑人甚至可以通過網站尋找到境外多家賭博網站的首頁。
今年世界杯開賽前夕,上海公安機關破獲一起通過網絡開設賭場案。犯罪嫌疑人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,將境外某賭博網站代理賬號及密碼分拆出多個賬號及密碼,通過分發(fā)賬號的方式,招引下家參賭并發(fā)展多級代理人,在賭博中獲利。日前,多位犯罪嫌疑人被普陀檢察院以涉嫌開設賭場罪提起公訴。
2010年1月左右,曾經在緬甸賭場工作過的李清成為了某境外“百家樂”賭博網站的一級代理人。此后,他發(fā)展了張月成為賭博網站的二級代理。
在此類賭博網站,賬號分兩種,一種是代理賬號,一種是會員賬號。代理賬號的權限更高,各級代理可以分拆成多個會員賬號,發(fā)展下線。 在李清看來,成為賭博網站的代理,似乎是一條便捷的賺錢之道。普陀檢察院辦案檢察官解釋說,網絡賭博中,賭客投注輸了要全額付款給賭博公司,由公司和代理賬號從中按比例分成。
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:“根據網絡賭博的規(guī)則,無論賭博的輸贏,上家都可以提取下家下注額中的一定比例歸自己所得,行話叫‘洗碼費’。這樣賭客們則十賭九輸。”辦案人員透露,張月可以獲得的“洗碼費”為下家下注額的0.8%,她為了提高自己賬戶內的碼量,和同案人王大國成為對家,提高碼量。“她壓‘莊’我就押‘閑’,她壓‘閑’我就押‘莊’,這樣我們兩個加起來不輸不贏,但能賺到‘洗碼費’。” 王大國交代。
成為二級代理至案發(fā)期間,張月盈利達到50余萬元人民幣。
“利用境外服務器進行網絡賭博屢禁不止,有些犯罪嫌疑人甚至可以通過網站尋找到境外多家賭博網站的首頁,根據這些博彩公司的協議要求進行注冊。注冊成功后,嫌疑人開通了這些網站參與賭博的平臺。這樣不僅可以自己參賭,還可以從賬號內分拆出多個賬號,提供給其他人參賭。”檢察官告訴記者。今年5月29日,公安機關根據網安支隊線索,李清涉嫌開設賭場罪一案終被破獲。
編輯:輝哥